3月1日,学校召开学生工作会议,首次聘用31名在读硕士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这是我校落实教育部要求、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校党委副书记刘在洲出席会议并对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文明宿舍建设等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5年教育部下发修订后的《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后,校党委书记韦一良、副书记刘在洲和副校长黄运平多次召集研究生处、人事处、学工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讨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明确了按照师生比1:200配足辅导员,其中专职辅导员不少于70%,兼职辅导员主要从本校在读研究生和离退休教师中选聘的基本要求。新学期开学伊始,在研究生处大力支持下,学工部和各二级学院迅速启动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通过研究生自主报名、培养单位和导师确认、用人学院面试、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职业测试等环节,最终31名研究生成为我校首批兼职辅导员。
会上,各学院分党委副书记给本院新选聘的兼职辅导员颁发了聘书。学工部长金艳希望各学院对兼职辅导员合理分工、严格管理、关怀成长;希望全体兼职辅导员做到“三个负责”,即对学生负责,做到“用爱育人、用严管人、用心懂人、用情感人”;对学院负责,做到服从安排,尽职尽责;对自己负责,严格自律、遵守规程,深入细致、责任情怀,兼顾工作与学业、提升自我。
校党委副书记刘在洲指出,各学院要切实培训好、管好、用好兼职辅导员队伍;希望各学院以兼职辅导员选聘上岗为契机,优化人员分工,规范管理,迅速恢复学工系统的良好工作秩序和学生的良好学习生活秩序。他强调,开学初期,各学院要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宿舍建设等重点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工作要迅速恢复投入、深入的状态和切实有效的运行机制;学生宿舍要迅速恢复良好的卫生、安全、文明状况,形成常态,并着眼于学生文明素养的养成、优良学风的形成逐步深化宿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