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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1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动员工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同时要加大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学生人人知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深入调查学生家庭经济现状,对家庭困难需要续贷、新贷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生,提醒、动员其及时关注相关资讯、及时办理申请手续。

二、积极指导学生完成申请手续

请各学院认真学习《2022年高校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 附件1),熟悉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程序,并通过广泛宣传确保需贷款学生人人知晓;并提醒其他省份生源学生及时关注其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要求并按要求办理申请手续。

各学院应对学生各类咨询给予正确的解答和指导,不熟悉、无法解答的不得随意答复并提醒学生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还可直接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热线(95593)。

三、申贷流程

(一)在校生续贷(2022年以前年度获得过贷款、继续申请贷款的学生)

需要申请续贷的学生,续贷工作启动后(预计7月中下旬开始),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贷款申请(包括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交本人续贷声明等步骤),完成身份认证,即可完成在线申请办理。

1.续贷远程办理

(1)远程办理需满足:以前年度办理贷款电子合同;借款学生本人办理;借款学生关键信息不得变更;自备安装支付宝APP的手机。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申请贷款”,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3)身份认证: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学生需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确认系统生成合同信息后,用支付宝手机APP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

(4)完成申请:身份认证成功后,回到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等待县资助中心审核。

«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接收回执验证短信(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受理证明信息,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借款学生可以持合同回执验证短信,或者纸质受理证明(自行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下载打印)进行回执确认。

2.续贷现场办理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申请贷款”,完善贷款资料,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1份。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由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指导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需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

3、办理时间:今年初步预计在7月中旬到8月下旬(双休日除外),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专升本、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

 

(二)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在校期间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贷的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后导出打印、签字。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并签字(不需要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

2、材料准备:学生证原件(学生证如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如需要其他材料,会在贷款办理前提前告知,见统一通知规定。

3、现场办理: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有关材料共同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4、办理时间:今年初步预计在7月中旬到8月下旬(双休日除外),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5、温馨提示:

(1)请首次申请贷款学生提前熟悉有关贷款知识,贷款现场有可能对贷款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般在办理现场可以查看)。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只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不与其他资助措施挂钩,是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不影响奖助学金等申请。高校在录入回执阶段,会对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发现家庭经济情况与实际不符的,要取消贷款申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有关政策查询网页:“湖北学生资助网”或学校、县级资助中心网页;

四、学院收取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填报《2022年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一览表》(9月15日中午12:00前完成,新生年级在9月25日之前提交)

各学院须收取本学院获贷(包括新贷、续贷)学生2022年贷款《受理证明》(纸质,附有“校验码”),填报《XX学院2022年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一览表》(附件2,注意:一览表内须填写包括校验码、贷款金额、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等基本信息,且一览表名单应与所收取《受理证明》学生名单一致)。

2022年9月15日中午12时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的《受理证明》及加盖学院公章的《一览表》提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一览表》发送至电子邮箱181973736@qq.com

五、申请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续贷、新贷工作

(一)总体要求

我国其他部分省份(不含湖北省)生源地学生按当地要求,如有需要可申请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此类学生应提醒其及时关注其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要求,并按要求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续贷、新贷申请手续,请各学院具体情况区别对待、针对性给予提醒和指导。

(二)回执录入

此类学生所成功申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持回执单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不同,或当地经办机构有其他特殊要求(如:要求学校盖章、填写账户、寄送纸质回执等),学院核实学生相关信息无误后,通知学生直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六、做好2022级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

以上各项工作要求,总体上同样适用于即将入学的2022级新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前期准备及申请、后期处理等工作。(2022级新生均为新贷,应参考以上新贷要求,具体以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准)

请各学院结合迎新工作,将以上工作要求提前部署,提前准备,特别是做好2022级新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指导工作。

各省各地具体细节要求有变化的,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及时作进一步通知。

联系人:曹敏娜,联系电话:027-5936722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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