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范管理,增强辅导员工作实效性,现就辅导员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工作量进行核准与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专职辅导员(含各学院党委副书记)
二、核准内容及标准:
1.内容:辅导员开展主题班会、党课、团课和专题讲座等活动。
2.标准:每场主题教育活动,按照1学时折合测算。
三、相关要求:
1.工作量认定将作为辅导员完成主题教育工作的证明材料和职称评聘相关工作量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 请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把关,确保真实准确。
2.各学院督促指导辅导员于每场活动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活动照片、教案、PPT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wtuxsc@163.com。如果辅导员未提供相关活动照片、教案、PPT等材料,工作量将不予认定。学工部将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于每月上旬集中反馈学院上个月核准与认定结果。
3.辅导员承担相关必修课或选修课教学任务,以教务处认定的工作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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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