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6月5日晚,经济学院各年级班级分别组织开展了“纪律教育与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班会上,各班班长带领同学们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或‘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国家考试的’将入刑定罪。”的条款内容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关于“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相关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不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内容,确保将有关政策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
经过此次宣传教育,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到了纪律与法制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有利于严肃国法校纪,强化思想防线,切实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